经验交流

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6-21 07: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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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

  贺兰县委、县政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擎利剑斩除黑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压严打、依法严惩,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通过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惩,深挖腐败,打“伞”破“网”,让干部群众深切感受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社会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只有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只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

插图 何富成

    推进有力

    黑恶分子纷纷落网

  去年以来,贺兰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县域长治久安的政权工程、民心工程、社会治理工程抓紧抓好,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8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45.5%。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9年1月22日,贺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波、邵子轩、王欢等8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危险驾驶罪一案在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贺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恶案件。经审理,贺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以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了固定证据,将王波等人一网打尽,办案民警开始取证之旅。由于王波等人犯罪时间跨度较大,涉及当事群众十几人,受影响群众达30多人,很多群众被迫远走他乡。办案民警先后奔赴河南、北京、山东等地,寻找受害群众耐心劝说,承诺他们的安全,说服群众回贺兰作证。开庭审理后,王波等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贺兰县首起涉恶团伙成员纷纷落网,让百姓更加坚信法律的公平正义,群众拍手称快奔走相告。该县制定出台《贺兰县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发动群众举报,兑现奖金2.3万元,激发了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深挖彻查

  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彻底打击和惩处黑恶势力,既要严厉打击黑恶分子,更要从重处理其背后的“保护伞”。

  按照依法打击要狠,打“伞”破“网”要狠,“打财断血”要狠的要求,贺兰县法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专业审判团队,贺兰县检察院在公安局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查办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办案专班,县公安局成立“一办两室八组”专门机构,县司法局组建律师辩护团队,有效对接提前介入,同步推进快侦快诉,快判王波、王欢等8人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重判王飞、王超等人涉恶团伙一案,处罚金300余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10万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严格落实“三个结合”“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做到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不捂盖子,紧盯不放,穷追猛打。深挖彻查了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代理所长王强、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涛等一批保护伞、关系网,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震动,人们纷纷拍手称快。

  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依法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团伙2个,破获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8起,涉恶类个案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追缴违法资产25万元,打击处理涉恶类犯罪嫌疑人9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4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6名,问责领导干部2名,给予党纪处分3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优化政治生态。


民警在盘查小区涉传人员。


公安民警检查车辆是否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品。(图片均由贺兰县委宣传部提供)

  重拳治理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今年以来,贺兰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重拳出击、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近期,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成功破获贺兰县首例“套路贷”案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侦破6起假借购买二手车设计诈骗他人的刑事案件。

  今年1月13日,贺兰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2018年12月其着急用钱想贷款,马某某称可以帮忙以买车贷款为由从银行套现14.9万元,现贷款未办下来就收到工商银行两张银行卡的催款,发现被骗,将马某某扭送至公安机关。刑警大队随即立案开展侦查,在审讯嫌疑人马某某、询问受害人的同时,调取了大量银行转账明细、双方交易手续等文件资料进行分析,在不断梳理归纳的过程中,嫌疑人的诈骗手法逐渐清晰,“套路贷”的主要特征一一显现。

  经查明,嫌疑人马某某、龙某某、丁某某及杨某串通一气,有计划、有预谋地实施诈骗行为,他们抓住受害人急需用钱想贷款的心理,安排受害人到龙某某经营的二手车店内,签署假的购车合同及贷款(空白)合同,给受害人小额金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后,再将受害人名下的二手车卖给别人,同时由受害人背负贷款债务,致使受害人车、财两空,深陷每月被银行催款还贷的“套路贷”之中。

  侦查员摸清诈骗的事实后将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杨某抓获。嫌疑人丁某某得知同伙被立案抓捕后主动投案。经审讯,4名嫌疑人交待他们以相同手法共诈骗多名受害者贷款150余万元,转手倒卖涉案车辆10余辆。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9年4月19日,龙某某等4人被贺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6月11日,贺兰县警方在太阳城住宅小区查处两名传销骨干分子,被查获时该骨干分子正在为传销人员发放返利。警方当场查获传销人员未返利现金24万余元,已经发放返利的“工资条”30万余元,共计50万余元。查获传销人员所佩戴的黄金标志两条,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经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协同作战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今年以来,贺兰县以行业治乱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建立打击传销机动队,将预防传销活动纳入街道、社区平安建设考核,形成预防打击传销快速反应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对证据收集不全难立案的从非法集资、经济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角度入手,充分利用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情况,对传销活动进行全方位排查。 

  在兰山公园、欣兰广场等传销人员容易聚集的场所,进行身份证查验和职业登记。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原则,形成完整的打击传销网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房屋中介行业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外来人口信息管理台账,消除传销违法行为生存的土壤。截至目前,全县共查获传销人员1370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7名,移送起送5人,移交行政处罚188人,行政罚款30.5万元。教育转化传销人员1164人。其中山东籍涉传25名骨干分子全部落网,该团伙已被连根拔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扣押传销资金241万元,冻结涉案资金229万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手车市场、传销、交通运输、缠访闹访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广受群众诟病的吃、拿、卡、要、占、骗等社会乱象,贺兰县开展七个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整顿4家二手车市场、57家二手车经销公司,捣毁21家非法经营POS机刷卡套现金融公司,立案侦查三起“套路贷”案件,捣毁传销窝点558个,查扣非法运营黑车401辆,查处违法教学场地9起,处理多年缠闹访重点人员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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